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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善广州”摄影大赛征稿

news.dayoo.com 2008年06月17日 11:48来源: 广州日报

    近年来,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,广州市经济社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,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。为全面、客观反映广州市的新成就、新面貌、新变化,由市政府办公厅主办,广州日报社协办的“首善广州”摄影大赛从即日起启动,欢迎全市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创作,踊跃参赛。

    一、作品内容

    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。

    二、参赛要求

    1.参赛作品鼓励新作,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1月1日。

    2.来稿数量不限,彩色、黑白照片均可,反转片请采用数码输出照片,参赛作品要求写实,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、加工、合成。

    3.参赛作品规格为8R(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、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),照片不得装裱,作品背面写上标题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,并附上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,稿件要注明“参赛稿”字样。

    4.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(或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的光盘)放大展出,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供,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,由备选作品替补。放大制作后,底片(电子文件)退还作者。

    三、奖项设置

    1.特等奖1名(奖杯一座,奖金10000元)

    2.一等奖3名(奖杯各一座,奖金各5000元)

    3.二等奖6名(奖杯各一座,奖金各3000元)

    4.三等奖15名(奖杯各一座,奖金各1500元)

    5.优秀奖30名(奖牌各一枚,奖金各600元)

    6.入围奖100名(证书各一本,奖金各300元)

    7.鼓励奖150名(每张奖金200元)

    (以上奖金均含税)

    四、投寄地址和截稿时间

    参赛作品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寄(送)达。

    投寄(送)地址: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12

    吴先生收(邮编:510032)

    电话:83123538

    五、其他事项

    1.作品有关版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己负责。

    2.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作品用作放大展览、出版画册、对外宣传并不另发稿酬。

    3.凡投稿参与本比赛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启事当中的规定。

    4.主办单位对本届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